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奉贤区青高路508号1-10幢共计10幢工业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奉贤区青高路508号1-10幢共计10幢工业房地产,合计建筑面积40021.26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奉2014017077;权证核准日期:2014年12月;土地宗地号:奉贤区青村镇1街坊49/15丘;土地使用权面积:28143.4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3月10日至2061年3月9日止。
评估价:18170万元;起拍价:12719万元;保证金:1272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9月28日10时至2018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蕞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10月17日16:00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参考附件1),由买卖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以下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总负责)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黄浦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五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409号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5号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康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310号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158号12楼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9号楼803室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05号803室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中财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365号A座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287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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