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302街坊631丘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于2023年5月23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302街坊63/1丘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在建工程。说明:
1、土地登记信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嘉字(2016)第005838号]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
房地坐落:嘉定工业区302街坊63/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宗地号:嘉定区嘉定工业区302街坊63/1丘;宗地(丘)面积:37218.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37217.9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12年3月1日至2062年2月28日止;核准日期:2016年2月3日。
2、在建工程情况:(根据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城估字2022-08153号”评估报告记载)
1)规划总建筑面积:91329.03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21721.99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8385.61平方米)。
2)所在物业名称:“上海网谷科技园”。
4)建筑物状况:上海网谷科技园整体平面布局较为规整,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地上建筑物(1#-35#)建设进度相似,均已完成结构工程、砌筑工程、结构内安装预埋工程等;地库工程(36#-46#)均已完成桩基工程、地下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等;估价对象地下部分因积水较深,无法进入内部进行实地查勘。工程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网谷新建科研设计厂房工程完成情况》。
3、所在宗地土地开发程度:红线外(七通)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污水、通燃气,红线内已建筑物在建。(以上信息根据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城估字2022-08153号”评估报告记载)
4、根据沪嘉规土 (2011)出让合同第126号、沪嘉规土(2012) 出让合同补字第127号、沪嘉规土(2015) 出让合同补字第20号(3.0版)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用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容积率:0.8-2.0;使用年限:2012年3月1日-2062年2月28日;出让金支付情况:己支付。以上信息根据《嘉定区产业促进工作受理项目审核表(司法转让)》规划资源局意见记载。
5、四至情况:东至基地边界、南至汇荣路、西至新培路、北至河道。
6、拍卖标的相关附件情况:利害关系人提供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嘉字(2016)第005838号]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上海网谷新建科研设计厂房工程完成情况》复印件,未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厂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6600万元。(土地使用权总价:7600万元;在建建筑物现值:19000万元)。
起拍价:21280万元;保证金:2128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5月23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蕞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和竞买人拟入驻的项目须符合《嘉定区产业促进工作受理项目审核表(司法转让)》在产业导向、规划限制及环保等要求(详见附件)。由于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标的情况及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或登记手续的相关要求、具体事项、办理流程等事宜。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6月1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蕞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5月17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杨小姐(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78号2号楼。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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