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办法(2021版)
根据《宝山区关于进一步统筹投资促进工作推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评估办法。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电线、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楼29楼(邮政编码201999),并在信封上注明“宝山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
《宝山区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办法 (2021版)》的背景
为积极对接国家和上海市产业发展总体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宝山新定位和新要求,宝山于变局中开新局,全力以赴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积极引导产业链价值端与土地价值区段实现合理匹配。根据《宝山区关于进一步统筹投资促进工作推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评估办法。
《宝山区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办法 (2021版)》的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根据《宝山区关于进一步统筹投资促进工作推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评估办法。并于2021年9月18日通过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0月18日没有公众就办法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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