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大道新建工程等启动征地青浦区发布7则征地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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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浦大道新建工程等启动征地,青浦区发布7则征地事项公告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7则征地事项公告,其中4份为拟征地告知书,其余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的行政区域分别为金泽镇、朱家角镇、重固镇。
1、项目名称: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金泽镇建国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规划资源青选预〔2022〕1号,国家拟征收你村13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62号
位置:青浦区金泽镇,东至金商公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元荡,北至雪米村
2、项目名称: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根据沪规划资源青选预〔2022〕1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金姚村、金姚村2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63号
位置: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金商公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元荡,北至雪米村
3、项目名称: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金泽镇雪米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规划资源青选预〔2022〕1号,国家拟征收你村13、14、15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64号
位置: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金商公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元荡,北至雪米村
4、项目名称:青浦区青浦大道(三分荡路-沪青平公路)新建工程
朱家角镇万隆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1〕101号,国家拟征收你村2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65号
位置:青浦区朱家角镇,青浦新城西二单元沪青平公路(与青浦大道交叉口约450米段,不含现状沪青平公路部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 所属村委会 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2年09月05日。
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5、项目名称:青浦区重固镇崧卓路(大石桥江-东长泾)道路新建工程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1〕第71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68号
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七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1608.7 平方米、建设用地 853 平方米、未利用地98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559.7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6、项目名称: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环湖生态带-东兴游艇基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34、3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2〕第69号
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十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头部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二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13056.8 平方米、建设用地212.3 平方米、未利用地 7676.2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0945.3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8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东起牛尾巴港、西至杨舍村江,包括环湖生态带-东兴游艇基地、上广电、威尼斯花园和美帆基地4个岸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改建堤防护岸4.7公里,新建6米宽沿湖防汛通道2.6万平方米、陆域绿化3.5万平方米;拆除重建牛尾巴港、南岑港、罗湾港3座水闸,同步拓宽牛尾巴港、蔡旺村港、南西田港支河口;新建上广电桥、西旺港桥、马兰港桥和言介田江桥4座支流河桥。
据官媒报道,该项目已于今年2月开工。
7、项目名称:重固镇北青公路以北21A-06b地块(住宅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1〕第726、72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陈华港组,青浦区重固镇集体资产管理站(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127.6 平方米、建设用地 15529.7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18657.3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上述3则“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2 年 09 月 21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青浦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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